2.3費用索賠
費用索賠都是以補償實際損失為原則,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兩個方面,其中要注意的一點是索賠對建設單位不具有任何懲罰性質。因此,所有干擾事件引起的損失以及這些損失的計算,都應有詳細的具體證明,并在索賠報告中出具這些證據。沒有證據,索賠要求不能成立。
1.索賠費用的組成
(1)人工費。對于索賠費用中的人工費部分包括:人工費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額外工作所花費的人工費用;由于非施工單位責任導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費用;法定的人工費增長以及非施工單位責任工程延誤導致的人員窩工費和工資上漲費等。
(2)材料費。對于索賠費用中的材料費部分包括:由于索賠事項的材料實際用量超過計劃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費;由于客觀原因材料價格大幅度上漲;由于非施工單位責任工程延誤導致的材料價格上漲和材料超期儲存費用。
(3)施工機械使用費。對于索賠費用中的施工機械使用費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額外工作增加的機械使用費;非施工單位責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機械使用費;由于建設單位或監理工程師原因導致機械停工的窩工費。
(4)分包費用。分包費用索賠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賠費。分包人的索賠應如數列入總承包人的索賠款總額以內。
(5)工地管理費。工地管理費指放工單位完成額外工程、索賠事項工作以及工期延長期間的工地管理費,但如果對部分工人窩工損失索賠時,因其他工程仍然進行,可能不予計算工地管理費索賠。
(6)利息。對于索賠費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拖期付款利息;由于工程變更的工程延誤增加投資的利息;索賠款的利息;錯誤扣款的利息。這些利息的具體利率,有這樣幾種規定;按當時的銀行貸款利率;按當時的銀行透支利率;按合同雙方協議和利率。
(7)總部管理費。主要指工程延誤期間所增加的管理費。
(8)利潤。一般來說由于工程范圍的變更和施工條件變化引起怕索賠,施工單位可列入利潤。索賠利潤的款額計算通常是與原報價單中的利潤百分率保持一致,即在直接費用的基礎上增加原報價單元中的利潤率,作為該項索賠的利潤。
2.索賠費用的計算原則和計算方法
在確定賠償金額時,應遵循下述兩個原則;所有賠償金額,都應該是施工單位為履行合同所必須支出的費用;按此金額賠償后,應使施工單位恢復到未發生事件前的財務狀況。即施工單位不致因索賠事件而遭受任何損失,但也不得因索賠事件而獲得額外收益。
根據上述原則可以看出,索賠金額是用于賠償施工單位因索賠事件而受到的實際損失(包括支出的額外成本的失掉的可得利潤),而不考慮利潤。所以索賠金額計算的基礎是成本,用索賠事件影響所發生的成本減去事件影響時所應有的成本,其差值即為賠償金額。
索賠金額的計算方法很多,各個工程項目都可能因具體情況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1)總費用法。計算出索賠工程的總費用,減去原合同報價,即得索賠金額。
這種計算方法簡單但不盡合理,因為實際完成工程的總費用中,可能包括由于施工單位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材料浪費,效率太低等)所增加的費用,而這些費用是屬于不該索賠的;另一方面,原合同價也可能因工程變更或單價合同中的工程量變化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成本。凡此種種原因,使得采用此法往往會引起爭議,遇到障礙,故一般不常用。
但是在某些特定條件下,當需要具體計算索賠金額很困難,甚至不可能時,則也有采用此法的這種情況下應具體核實已開支的實際費用,取消其不合理部分,以求接近實際情況
(2)修正的總費用法。原則上與總費用法相同,計算對某些方面作出相應的修正,以使用權結果更趨合下,修正的內容主要有:一是計算索賠金額的時期僅限于受事件影響的時段,而不是整個工期。二是只計算在該時期內受影響項目的費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項目的費用。三聯單不直拉采用原合同報價,而是采用在該時期內如未受事件影響而完成該項目的合理費用。根據上述修正,可比較全理地計算出索賠事件影響,而實際增加的費用。
(3)實際費用法。實際費用法即根據索賠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或成本增加,按費用項目逐項進行分析、計算索賠金額的方法。這種方法比較復雜,但能客觀地反映施單位的實際損失,比較合理,易于被當事人接受,在國際工程中廣泛被子采用。實際上費用法是按每個索賠事件所引起損失的費用項目分別分析計算索賠值的一種方法,通常分三步;第一步分析每個或每類索賠事件所影響的費用項目。不得有遺漏。這些費用項目通常應與合同報價中的費用項目一致。第二步計算每個費用項目受索賠事件影響的數值,通過與合同價中的費用價值進行比較即可得到該項費用的索賠值,第三步將各費用項目的索賠值勤匯總,得到總費用索賠值。
2.4施工企業索賠案例分析
2.4.1案例一:
某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了如下幾項事件:
(1)該項工程在2007.7.1開始實施,但是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導致開工時間延遲了30天,即2007.8.1日才開始開工,但是由2007.7.4日開始,因為業主方臨時供電不及時導致現場停工20天,也就是說即使承包方解決了問題,由于業主不能及時供電,承包方也無法施工,作為業主方向承包商索賠工期應該是多少天?
答:索賠30天。前一件事情的延誤時間與后一件事情的延誤時間有重疊的話,以前一件事情結束的時間為準。
(2)原投標采用現場攪拌
混凝土,現由于規劃調整場地限制無法采用現場攪拌混凝土故改用商品混凝土,可否進行索賠。監理意見為:情況屬實。
答:可以索賠。索賠依據:因規劃調整場地限制而引起施工條件的變化,屬于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料的風險,此風險應由業主承擔。
(3)該工程施工采用工程量清單完全費用價報價,業主提供工程分部分項清單及內容,但外墻施工內容當中沒不含外腳手架費用,但未提供措施費用清單。試問施工方在結算中是否應該對腳手架費用進行索賠。
答:施工方在結算中不能對腳手架費用進行索賠,工程量清單完全費用價報價.包含措施費用.措施費用應是在投標中由投標方自行報價的,未列出視為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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