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袁莊礦Ⅲ3193工作面巖移觀測結果
圖1:Ⅲ3193工作面巖移觀測主剖面
5、袁莊礦區最大下沉值的計算。
地表移動穩定后的最大下沉值是反映表移動和變形程度的一項重要參數,又是決定地表水平移動、傾斜、曲率、水平變形等參數的基礎,因此正確的預計地表移動的最大下沉值具有重要意義。目前,礦區常用如下公式來預計充分采動后的最大下沉值:
W0=ηmcosα
式中η—地表下沉系數;
m—采高,m;
α—煤層傾角,(°)。
此公式適用于近水平、緩傾斜及中傾斜煤層。在煤層厚度的傾角一定的條件下,地表最大下沉值只取決于地表下沉系數η。根據此次觀測數據可知:
η=W0/(mcosα)
≈1.2÷(2×cos22.5°)
=0.65
此次觀測為首次采動,隨著袁莊礦下部煤層的開采。31煤開采引起的地表穩定后,開采下一煤層時地表移動較為劇烈,下沉系數將增大,移動范圍也有所擴大。這可看作是首次采動,導致上覆巖層變軟,從而導致的一系列參數變化。重復采動后的地表下沉系數要比初此采動要增大10%,隨分層數增多而漸趨于穩定。袁莊礦上覆巖性為軟弱巖性,下沉系數極限0.95。
袁莊礦以后在采32煤層時,地表下沉最大值計算時,可按η=0.72進行計算。采4煤時,η取0.79計算。至于回采深部的6煤層,η取值得視具體情況,考慮6煤層與首采煤層的間距與采深的比例得進行計算。可近似按下式計算:
η=0.79+0.65h/H
式中h—6煤與4煤的層間距;
H—6煤采深(基巖段)。
6、袁莊礦區地表移動時間。
在觀測地表巖移的過程中,以地表下沉10mm作為移動過程的起始時間,并以6個月內下沉量小于30mm作為移動過程終止時間。在整個巖移過程中,按照下沉速度指標將其分為三個階段:
開始階段—由移動開始至下沉速度達到50mm/月;
活躍階段—下沉速度大于50mm/月;
衰退階段—下沉速度小于50mm/月。
按照此標準,可知此次觀測,地表移動時間如下表。
表3:地表巖移持續時間
總時間 開始階段 活躍時間 衰退階段
持續時間(月) >15 <6 5 >4
回采結束間隔時間(日期) 93.7~ ~94.1 94.2~94.7 94.8~94.12
由上表可知,下沉活躍階段在整個巖移過程中,所占時間較短。活躍階段下沉量占總下沉總量不足50%。巖移活躍階段,地表下沉速度最大,變形最劇烈,對地表建筑物的危害也最大,常稱之為危險變形期。因此,在對塌陷范圍內,建筑物破壞程度進行觀測時,活躍時間為最佳階段。
值得說明的是,此次觀測結束時,地表巖移過程尚未終止。故不能確定地表巖移的持續時間。但考慮到袁莊礦區上覆巖層,巖性軟弱,故可參照上覆巖層亦為軟弱巖層的其它礦區的實測數據。例如各項巖移參數與淮北礦區均較為類似的開灤礦區,地表巖移持續時間為19個月。此數據對我礦有一定的參照意義。
3、地面保護煤柱的留設:
袁莊礦區,位于蕭縣附近,鄉鎮工業不發達,礦區內多為農村。地表建筑多為普通磚木、磚混結構房屋,建筑物保護等級均屬Ⅲ級。保護煤柱的邊界實際為預計的地表巖移危險移動邊界。在正常設計村莊保護煤柱時,都會增設一圍護帶,以抵消移動角的誤差引起的煤柱尺寸不足,以及抵消井上下位置關系確定不準確而造成保護煤柱尺寸和位置的誤差。Ⅲ級建筑物應留10m圍護帶。各礦區都有自己的移動角數值。淮北礦區,基巖移動角選75°,松散層移動角選45°進行計算。而針對袁莊礦,利用該組參數計算出來的煤柱尺寸偏大,不宜再增加煤柱尺寸,以免造成資源浪費。在計算過程中,可根據所選參數反算決定井下煤層開采邊界。這樣計算出來的結果更接近真實情況,也更具有實際指導意義。
由于煤柱開采后形成的采空區大多數為長方形,而關鍵層的破壞因為長方形的邊角效應而呈橢圓形。因此,地表塌陷范圍均為橢圓形,塌陷邊界也均為曲線。反之,地面呈方形的保護范圍,實際保護煤柱邊界也應為曲線邊界。在煤住的留設過程中,根據各特征點連線確定的拐角,必要的時候,亦可以作為三角塊段回采。
由于各煤層賦存狀態的差異,在留設多煤層各分層保護煤柱時,不應簡單的由上分層煤柱邊界往外直推。應分層進行計算,以便造成煤柱尺寸過大或過小。尤其在煤柱的留設過程中,應充分考慮重復采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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