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建筑設計論文 發布日期:2022-04-22 09:15 熱度:
隨著國家對于基礎設施建設的不斷推進,建筑工程行業在近二十年來得到了大力發展和進步,對于我國經濟實力的提升和人民生活的改善都有重要的作用[1],并且,建筑行業自身也在不斷地發展,正逐步從勞動密集型行業轉變為技術密集型行業,未來將會以高端的技術和設備實現對于勞動效率的提升[2]。2019 年前三季度建筑業實現新簽合同額 18.7 萬億元,同比增速為 4.38%,前三季度完成建筑業產值 16.2 萬億元,同比增速為 6.7%,前三季度建筑業實現增加值 4.5 萬億元,同比增速為 9.3%,因此,建筑工程已成為國民生產和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建筑行業在不斷壯大發展的同時,也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其中關鍵之一即是工程施工階段中的法律問題,由于建筑工程往往分為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階段,這其中,施工階段涉及到的人員數量最多、成本占比最大,因此容易產生人員和經濟上的糾紛,造成法律問題頻發[3-4]。目前,對于建筑工程中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已經有部分學者進行了研究[5],取得了大量的成果[6],但是在針對建筑工程施工階段中的法律問題研究還較少,本文基于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特點,總結可能存在的法律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策略,對于推動建筑行業又好又快發展及法治社會的進步具有重要意義。
一、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特點
建筑工程作為一項工程建設活動,其施工階段的特點明顯,在法律問題發生的誘因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人員較為混雜建筑工程的施工階段是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最主要階段,由于施工中需要涉及“人、材、機”三個方面,因此包含有大量來源復雜、身份定位復雜的人員。例如,在施工階段,在工程建造中包含有施工人員、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監理人員等不同分工的人員,而這些不同分工的人員的學歷、單位、個人素質等都存在明顯的區別,因此也難以實現集中統一管理。在材料方面,有運輸、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相關人員,在機械方面,有大量的使用不同機械的專業施工人員,因此,在材料和機械方面的人員現狀也十分復雜,而如何將三者包括的人員形成有效管理仍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人員的混雜必然導致法律問題發生的可能性提升。
(二)施工人員的法律意識淡薄長期以來,建筑行業的準入標準都較低,存在大量的學歷較差、綜合素質較差的施工人員進入了行業的情況,隨著建筑行業的不斷改進發展,目前施工人員的現狀已經有了較為良好的改善,但是仍然存在著大量的施工人員的知識技能、思想觀念有限,在法律層面,表現為施工人員的法律意識淡薄,對于法律知識的了解較差,對于法律問題的危害程度認識不清,因此也為法律問題的發生和嚴重程度的提升帶來了人為上的根源隱患。
二、建筑工程施工階段中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各項特點,其中容易出現法律問題的部分較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施工單位違法分包施工單位違法分包是施工階段常見的法律問題[7],指的是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的相關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及分包單位再進行二次分包的現象[8]。出現施工單位違法分包問題的原因主要是承包單位的能力不足、承包單位惡意減少施工成本等,前者是由于在招投標階段的施工承包單位選取不合適,造成承包單位難以在其正常建造工程中按照原定的速度和質量來完成工程目標,后者是由于承包單位為了減少自身在工程建造中的成本,因此將其應當承擔的施工任務分派給其余小型單位,從而達到降低其工程成本的主要目標,不論是何種原因,施工單位違法分包造成的后果都是嚴重影響工程質量安全,從而可能造成相應的更為嚴重的后續法律問題。
(二)施工安全事故施工安全事故是施工階段中經常存在又難以完全避免的問題,其發生的原因和類型非常多樣,在原因上,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可能有機械損壞、施工養護不到位、人員意外等內容,無論是何種施工安全事故,由于工程建設現場的環境較為惡劣,涉及到的機械器具危害性較大,因此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性也較大,而發生的事故類型上,可能會導致人員傷害、機械受損等內容,在人員傷害上又可以分為直接傷害和間接傷害,而施工安全事故往往會引起施工單位內的人員和單位矛盾,容易引發較大的民事糾紛,從而引發相應的法律問題。
(三)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目前,對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管理已經有了較為明確的相關規定,例如《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范》《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準》,都對于施工階段的質量管理提出了具體的要求,然而由于施工單位和人員在主觀或客觀上存在的問題,對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仍然是當前工程建設中需要把握的要點,在施工質量上,法律問題不僅體現在施工過程中存在對于質量的不合理把控,還體現在由于施工質量不高造成的工程項目完工后出現的容易損壞或不能完成預定的工程建設目標等問題。
三、建筑工程施工階段中法律問題的解決對策
針對建筑工程施工階段中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根據長期以來法律工作者的經驗教訓,主要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來解決現有的法律問題。
(一)強化法律責任意識無論是建筑工程施工階段中出現的何種法律問題,其根源都在于對于法律的責任意識不夠到位,因此導致施工階段中涉及到的人員存在著認識不到法律問題的重要性或是完全不知法的現象。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首先必須以提高建筑工程施工階段中所有參與人員的法律責任意識為目標,只有當施工參與人員認清到法律問題對其的影響,才會真正地花時間和精力去認識法律、理解法律并在施工階段中嚴格地遵守法律,從而減少各類法律問題的發生,而這需要施工單位進行有組織、有計劃地對于施工參與人員的培訓,樹牢法律意識,并且在施工現場安置好標語、警示等,才能有效減少法律問題的發生。
(二)明確勞務分包規定勞務非法分包的現象屢見不鮮,究其原因就是施工管理單位對于勞務分包的規定不了解、不清楚、不過問,導致了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才有機可乘,因此,必須在管理過程中明確勞務分包的各項規定,嚴格避免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利用監管的空當采用內外“兩張皮”的方式掩蓋其非法分包的真相,在此過程中還應當對于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的勞務人員進行合理的法制宣傳教育,把非法分包的法律問題解決在源頭階段,避免非法分包之后引發的一系列后續的勞務報酬糾紛等問題,也避免由于非法分包造成的施工對象的質量不達標等問題的產生。
(三)抓牢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在施工階段,施工安全最為可能引發嚴重的法律問題,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在施工階段未完成的建筑都有可能發生倒塌、損壞等現象,此外還存在著施工輔助器械出現損壞而導致使用人員的傷亡的問題,例如,2019 年 4 月,河北省衡水市某建筑工地發生施工升降機轎廂墜落的重大事故,造成 11 人死亡、2 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 1800 萬元,原因是升降機未按規定進行自檢、未進行驗收即違規使用。
四、結論
建筑工程行業近年來快速發展,但在其施工階段中卻暴露出了很多的法律問題,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因此對其主要法律問題進行了總結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解決對策,結論如下:
(一)建筑工程施工階段中,其在法律問題發生的誘因上包括人員較為混雜、施工人員的法律意識淡薄以及決定工程質量好壞幾方面。
(二)分析了建筑工程施工階段中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包括施工單位違法分包、施工安全事故、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等。
(三)提出了建筑工程施工階段中法律問題的解決對策,應當從強化法律責任意識、明確勞務分包規定、抓牢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強化施工質量監督和檢測以及加強監管和法律援助力度上出發。
參考文獻
[1] 周碩文,王元豐,高源林,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情景下綠色可持續建筑工程發展與挑戰研究[J].智庫理論與實踐,2019,(4 6):92-102.
[2] 楊青,蘇振民,金少軍.建筑工程項目可持續發展實現途徑研究——再論建筑工程整體化[J].建筑經濟,2014,35(6):9-12.
《基于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法律問題及解決對策研究》來源:《法制博覽》,作者:李欣楠
文章標題:基于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法律問題及解決對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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