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樓層超過25層的建筑,采用上環下行+下環上行相結合的供氣系統,分開設置高層供氣系統和低層供氣系統。這種做法雖然會造成管道、閥門、調壓器等數量的增多,造價加大,但是保證了在有事故發生或檢修時,對用戶造成的影響盡量少。
2.5.2附加壓力消減措施
隨著樓層升高,附加壓力逐漸增大,對由下環上行供氣系統的供氣方式,相當于降低了管道阻力。要消除附加壓力的影響,須增加管道阻力。具體措施有:
(1)每隔一定層數設一節流閥,這種方法簡便、經濟、易操作。但是,當只有頂層極少數用戶用氣時,附加壓力減少不明顯;管內流量隨用戶數的多少而變化,流量的變化致使立管的阻力也隨之變化,造成用戶燃具前壓力波動。
(2)在立管上設置低-低壓調壓器。通常將調壓器裝設在附加壓力超過200Pa的樓層。通過調壓器,穩定燃具前壓力,消除附加壓頭影響。
(3)每戶裝設閥門,根據各樓層不同的燃氣壓力,分別調整閥門的開度,節流調壓,克服附加壓力的影響,從而滿足每戶燃具所需正常工作壓力。但由于閥門開度不好控制,故這種做法很少采用。
(4)在用戶表前設置用戶低-低壓調壓器,使燃具前壓力穩定在額定工作壓力范圍內。
(5)采用中壓管道直接進入建筑物,在戶內燃氣表前加中-低壓調壓器,這樣用戶之間的影響較小,用氣高峰時壓力波動也不明顯,而且調壓器后的低壓管段較短,燃具基本上是處在額定壓力下工作,運行工況較佳,比較好地消除附加壓力的影響。但是戶內有一部分中壓管道,安全性比低壓管道有所降低,并且工程造價也較高,所以一般不主張采用。隨著樓層升高,附加壓力逐漸增大,對由上環下行供氣系統的供氣方式,相當于增加了管道阻力,要消除附加壓頭的影響,須降低管道阻力,或提高供氣系統壓力。
2.6高層建筑因天然氣泄漏的防護問題
由于高層建筑高度較高,層數較多,人員較密集,一旦發生火災,人員疏散困難,為了確保高層天然氣用戶能安全平穩的使用天然氣,必須合理配置先進設備,輔以燃氣安全報警和自動控制系統,采取安全措施。具體防護措施有:
(1)在引入管處設置快速切斷閥,每隔6~7層加一個分段閥門;
(2)各用戶設置燃氣報警裝置、自動切斷裝置、送排風系統等。燃氣報警裝置和自動切斷裝置、送排風系統應連動;
(3)高層建筑的燃氣管道、燃氣設備應定期檢修,保障其安全運行;
3結論
為了保證高層建筑居民天然氣供應系統的安全、經濟、合理,在設計方案方面必須根據當地的氣源、壓力、建筑、安全、地理、環境等特點綜合考慮,優化設計施工方案。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主編.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
2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主編.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2/2 首頁 上一頁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