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核心期刊 更新日期:2025-06-21 08:06:31
法學論壇最新期刊目錄
過失犯的不法構造——規范理論的模式分析————作者:唐志威;
摘要:新舊過失論的學術史敘事限制了更多理解過失犯不法構造的可能。在規范理論的分析視角下,根據不法論中行為不法和結果不法的配比關系及論證思路,過失犯的構造可以總結為“一元結果無價值”“一元行為無價值”“二元論強行為無價值”與“二元論弱行為無價值”四種基本模式。針對“二元論弱行為無價值”則存在“標準”與“例外”兩種論證方案。與其他模式相比,以危險禁止說和制裁規范評價功能為基礎的二元論強行為無價值模式,不僅能...
經濟法的現代化及其考量維度————作者:蔣悟真;
摘要:經濟法的現代化轉型,本質上是回應經濟發展轉軌與技術革命雙重驅動的制度演進過程。在強調和倡導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宏觀背景下,經濟法的現代化呈現三重考察維度:一是基于“政府—市場”互動視角下,經濟法的角色與定位由靜態規制向動態調適轉型;二是依托人工智能與科技創新的“技術—法律”雙向建構,需完善以增量融合為基礎、技術融合為支撐、發展融合為目標的經濟法規范體系;三是立足經濟法獨特的問責機制及相應的訴訟機制,...
經濟法中主觀因素的功能定位與制度優化————作者:鄧偉;
摘要:主觀因素的功能定位是現代經濟法在應對現代經濟問題時需要解決的重要理論問題。主觀因素在經濟法主體、行為、權義和責任方面發揮了多樣性的功能,其作用特殊,有助于回應現實,但在功能定位上存在整體邏輯不明、局部定位不清晰不恰當的問題。應重視主觀因素功能的應然定位,立足于現代市場經濟場域,以應對市場失靈為出發點,以效率為價值導向,秉持整體主義方法,將知情的主觀狀態作為獨立的制度保障目標、不自由不獨立的主觀狀態...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目的犯模式之法理證成————作者:柳忠衛;萬政;
摘要: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屬于目的犯的觀點在結論上是正確的,但卻一直存在正當性根據不足的質疑,其根本原因在于目前流行的觀點混淆了法律續造與法律解釋的區別,將目的性限縮與限縮解釋混同,在減輕法官證明責任的同時降低了解釋結論的可接受性。我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法律規定存在法律漏洞,該法律漏洞存在原因有二:一是司法實踐中出現了立法者不曾預料到的行為類型,二是客觀形勢的變化導致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秩序不再是該罪...
數據犯罪的刑事風險區分與應對——以數據關系理論的三權分置為切入————作者:楊猛;
摘要:對于數據犯罪的研究,已經從物權屬性的上位概念逐漸細化滲透到了數據類型化保護的具體領域。通過對數據關系理論中縱、橫向數據關系所承載的數據權利主體類型的梳理及其權屬性質的確證,可將具有財產性價值的數據權利分置為數據持有權、使用權以及經營權。在以上數據三權分置背景下,以權利類型作為邏輯起點,以刑法法益作為跨法域連接要素,在規范保護目的價值引導下,會形成以典型數據法益作為保護對象的刑法規制領域:一是數據持...
全面深化改革的經濟法保障————作者:張守文;
摘要:實現中國式現代化,必須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依循“關系—體制—制度”的分析框架,可分別從重要關系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具體制度完善三個層面,探討全面深化改革的經濟法保障問題,并揭示兩者之間的緊密關聯,以及其中貫穿的改革、法治與發展三者關系的邏輯主線。為有效協調政府與市場、中央與地方等重要關系,應深化財稅、金融、市場競爭等重要領域的經濟體制改革,并將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從而推進經濟法制度的完善和經濟法治...
涉外法治體系建設論綱————作者:劉仁山;
摘要:加強涉外法治體系建設,應堅持系統思維和問題導向,基于涉外傳統領域、重點領域和新興領域的實踐需求,構建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協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實施體系、堅實有力的涉外法治服務和保障體系,以及具有中國特色的涉外法治話語體系。為此,應以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為統領,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方向,正確處理國家利益與國際社會利益的關系,通過國家機構之間的協同配合、法律規則的有效銜接,以及理論...
人工智能時代財產權刑法保護模式的完善————作者:劉憲權;
摘要:人工智能時代將會出現傳統財產權刑法保護模式難以保護的新型犯罪對象、難以調整的新型社會關系、難以評價的新型權利主體以及難以規制的新型犯罪主體。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導致傳統財產權刑法保護模式明顯存在滯后性。為了平等保護各種類型的新型數字財產,刑法必須適時調整相關規定,確立以數字財產權為核心的全新財產權刑法保護理念,逐步構建能夠全面保護有形財產、無形財產以及數字財產的財產權刑法保護體系。在被數字化之后,相...
習近平法治思想對涉外法治的原創性貢獻————作者:黃進;
摘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內容,習近平法治思想更對涉外法治的理論創新和實踐發展作出貢獻。涉外法治作為國內法治與國際法治的紐帶,兼具國內法治和國際法治性質。故在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過程中,應強調頂層設計、通盤籌劃。在涉外法治建設中,既要從戰略的高度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布局,也要加強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的建設,更要在尊重國際法的基礎上明確中國參與全球治理的立場。因此,一方面,應...
“權力—權利”視角下數字分配正義的法律實現————作者:宋保振;
摘要:數字分配正義是基于數字正義理念,信息和數據被賦予特定價值后,社會資源、要素、機會等的均衡配置。數字分配正義包括狹義的數據要素收益合理分配,以及數字化社會生產、生活及治理中,不同公民主體對數字紅利的公共占有與共享,是實現數字社會公平正義和國家共同富裕目標的重要理論保障。數字分配正義缺失的原因,外在表現為利益范式下的數字資本壟斷,內在根源于結構范式下不同社會主體的“權力—權利”失衡。利益分配過程中“權...
宣揚恐怖主義罪的理論補正、規范詮釋與歸責判斷————作者:付玉明;焦建峰;
摘要:宣揚恐怖主義罪的立法體現出刑事立法中自由與安全之間的緊張關系。風險社會理論與抽象危險犯理論雖然回答了“自由為何應當讓位于安全”,但忽視了“自由為何愿意讓位于安全”這一問題。敵人刑法理論與法律家長主義從保護視角為宣揚恐怖主義行為的處罰必要性提供了進一步的理論支撐。語義學視野下的概念比較無助于明晰宣揚行為的規范構造,應當在語用學視野下對其進行解構。根據言語行為理論,宣揚行為可以分為話語行為層面的傳播、...
生態環境懲罰性賠償金額判定研究————作者:張鋒;
摘要:隨著《民法典》的出臺,司法實踐中已經開始推行生態環境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然而,懲罰性賠償金額判定不穩定、法律邊界不清晰、賠償數額計算方法不一等問題,成為掣肘該項制度法律效益發揮的重要因素。本文擬與國際研究成果及案例進行比較,形成系統化、合理化的懲罰性賠償金額判定適用,探討兼顧法的可預見性,以期完善生態環境侵權懲罰性賠償金額確定體系,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在金額判定上,通過明確基數范圍,確定懲...
我國憲法中的國家安全條款:體系、挑戰與完善————作者:謝宇;
摘要:我國憲法為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提供了根本法基礎。隨著國家安全理念與實踐的發展,憲法中國家安全條款面臨的新挑戰日益顯現,國家安全法治體系的根本法基礎亟待加強。為加強國家安全法治體系的根本法基礎,以因應新時代挑戰,化解國家安全憲法條款與實踐之間張力,我國有必要運用憲法修改、憲法解釋、立法細化等多元手段,從以下方面完善憲法中的國家安全條款:一是加強憲法中國家安全概念的法定化、精準化;二是為國家安全領導體制提...
重整融資優先權的法理省思與體系化建構————作者:王培浩;
摘要:重整融資優先權是企業破產中獲取融資的關鍵性制度,我國現行法在具體應用中存在規則激勵不足、債權人之間權益失衡、職權分配不合理、保護性規則缺失等制度性困境,有必要通過實體與程序規則的形塑,以體系性建構重整融資優先權規則。實體規范方面,可借鑒階梯化的優先順位結構、既存債權人利益的公平補償等方式構建多層制優先級模式,解決激勵不足與利益平衡難題。程序規范方面,通過借鑒常規營業事項區分批準主體、構建差異化的審...
數字時代仇恨犯罪的代際變更與治理革新————作者:陳禹衡;
摘要:數字社會的變革導致傳統仇恨犯罪逐漸迭代升級為數字仇恨犯罪,因此要基于本土化視角來明確數字仇恨的概念,并根據數字仇恨治理現狀來推動治理模式轉型升級。當前數字仇恨興起的原因在于數字社會的形勢變化提供了數字仇恨的生成環境,數字鴻溝成為數字仇恨的新興來源并放大了損害后果,而數字技術與數字仇恨的共軛關系則導致數字仇恨的治理難度增加。當前數字仇恨在代際變更后的特征復雜,具體包括實質內涵擴張、損害范圍增加、行為...
網絡服務商版權審查義務的正當性證成————作者:于波;
摘要:移植于美國的以“通知—必要措施”規則為主體的網絡版權治理體系,是一種網絡服務商不需要積極保護版權的極端模式。隨著互聯網商業模式的不斷升級,“通知—必要措施”規則日漸失靈和異化,其在網絡版權治理體系中的必要但不充分性日益顯現。在保留和完善“通知—必要措施”規則的基礎上,要求網絡服務商承擔適當的審查義務逐步成為各國完善網絡版權治理體系的立法方向。在版權人、網絡服務商、政府和消費者組成的版權保護系統中,...
論生成式人工智能推進應用中的能源數據安全“分類分級治理體系”建構——基于國家大安全的審視————作者:鈄曉東;
摘要:在能源領域GAI的推進應用中,鑒于能源數據的特殊性與GAI應用的疊加風險,能源數據安全已成關乎國家大安全的重要命題。面對所凸顯的“能源數據安全與數據主權主張、數據隱私與共享發展背離、GAI迭代與安全防護性能顯弱、數據跨境流動與國際協同沖突、算法黑箱與監管公開透明相悖、責任主體模糊與義務交叉疊加”系列難題,須立足“安全與利益增進平衡”機理,依托“數據分類分級—適應性安全監管—責任衡平分配—數據跨境動...
論檢察工作體系————作者:謝鵬程;
摘要:檢察工作體系主要是由檢察組織體系和職能體系組成的。應用外部、內部視角和縱向、橫向維度相結合的方法,厘定“兩大要素”“四大關系”和一系列范疇,可建構檢察工作體系的本體認知。因應內外部環境變化,結合現有改革措施,借鑒組織社會學理論,可梳理出檢察工作體系演進的邏輯特點:追求的價值具有層級性、以堅持黨的領導為設計核心、以檢察組織和職能及其相互關系為機理。新時代,檢察工作體系的未來走向在于,鞏固深化“四大檢...
論我國未決羈押條件的功能定位與完善路徑————作者:劉開元;
摘要:設立未決羈押制度是為了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和保全證據,在司法實踐中衍生出了預防犯罪和預支刑罰的功能。通過考察世界兩大法系國家的未決羈押制度發現,未決羈押條件設定上“強制性條件”和“任意性條件”并存,條件審查上“階層式程序控制體系”和“要素式自由裁量體系”兩種邏輯體系并立,以本質條件為核心,突出審查的權利保障作用。相較而言,我國的未決羈押制度在條件設定與審查上,存在功能不明、規范雜糅、保障不足等問題...
作為舉報治理的通知刪除:避風港規則反思————作者:丁曉東;
摘要:以通知刪除規則為核心的避風港制度存在挑戰。其制度存在不同版本,其適用可能存在沖突,其各方權益保護存在緊張。這些挑戰的根本原因在于典型的平臺間接侵權具有大規模治理型侵權的特征,區別于傳統的二對一共同侵權,也無法被分割為獨立的個體性傳統共同侵權。只有在平臺特定參與個案的少數情形中,平臺間接侵權才類似傳統共同侵權。在典型的平臺間接侵權中,通知刪除規則具有舉報治理的特征,即應將平臺收到的通知視為舉報,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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